受营口市齐翔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委托,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其车辆进行公开转让,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1.转让标的:丰田车一辆;
2.挂牌底价:5.6万元人民币;
3.批准单位:营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挂牌公告期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9日始至2021年9月24日15:00止;
保证金缴纳事项:保证金1万元,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成交后保证金自动转为转籍过户保证金,待相关转籍过户手续办结后凭已经转籍过户的相关手续无息退还保证金,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15:00止;
展示时间:2021年9月22日、9月23日;
展示地点:营口市齐翔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有效材料;
成交价款: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须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转让价款,交款人名称须与受让方名称一致,未按规定时限缴纳转让价款,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其它事项: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公开转让,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保证金,即视同完全接受、认可公告内容及要求,且表明已对标的的相关情况充分了解并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并对自己竞买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成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相关问题均与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关。
成交后相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办理交易过户手续而产生和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过程中必须缴纳或者补缴的任何税金、交易费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须由委托人缴纳或补缴的养路费(含滞纳金),逾期年检费,违反交通法所必须缴纳的罚金及补办证照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支付;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挂牌终结。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以挂牌价协议方式交易,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公开拍卖方式进行,拍卖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10时00分;
咨询电话:0417-2972511
交易地址: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2021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