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冷链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46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辽政办发[2022]45号),结合我市发展实际,我委牵头制定了《营口市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按照《营口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营政发[2014]4号)要求,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指导性,从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2月23日通过营口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截止到2022年12月26日,未收到来自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特此说明。
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