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辽政办发[2022]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现解读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强化为民、便民、安民功能为重点,健全完善多方参与、设施完备、功能齐全、队伍健全、服务专业、机制合理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末,基本形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服务主体和服务业态更加丰富,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社区服务综合设施更加完善;为民、便民、安民功能更加健全;服务机制更加融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服务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可持续、更有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城乡社区服务格局。
健全党建引领机制。
完善多方参与格局。
(二)增加城乡社区服务供给。
强化为民服务功能。
强化便民服务功能。
强化安民服务功能。
(三)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效能。
优化服务设施布局。
创新服务机制。
(四)加快社区服务数字建设。
提高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
构筑美好数字服务新场景。
(五)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选优配强社区工作者队伍。
提升社区工作者服务能力。
三、实施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
强化政策保障。
强化法治支撑。
强化监测评估。
解读单位:营口市民政局
解 读 人:段洪斌
解读电话:2943607